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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65-7-07_G/2018-0613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略政办发〔2018〕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有关单位:

《略阳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略阳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总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实施意见》(交办公路〔2017〕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方针,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导发展,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畅达水平、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农村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 “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加快推进养护常态化、规范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不断提高公路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出行体验,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更多群众共享公路发展成果。

三、创建内容

(一)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建设重点。全力推进建制村通村水泥路、油返砂、脱贫攻坚通村联网砂石路建设,继续实施县乡公路、桥梁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2.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符合《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达到国、省相关技术标准。按照保障畅通要求,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同步实施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

3.建设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实施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切实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4.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以奖代补”项目应纳入行业监管范围,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二)保障体制,规范管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广“县级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

2.机构人员。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县交通局、各镇办要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县有路政员、镇办有监督员、村有护路长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3.路域环境。根据“县道县管、乡道镇办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县交通主管部门、镇政府要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它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同时结合创森和创旅工作,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并及时将整治情况报送县交通局。县环保部门要依据县交通局提供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标准每季度通报镇办整治情况,并列入对镇办年度绩效考评。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4. 交通安全。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提高通行能力。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镇办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督查劝导站发挥劝导职能,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 完善养护体系。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办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全县镇办100%设置办公场所独立的农村公路管理所并配置2人及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乡、村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乡道养护和指导、协调村道养护;在县交通局的指导下开展乡、村道的路政管理;监督、管理、使用好乡道、村道养护资金,实现“县道县养、乡道镇办养、村道村养”。

2.探索养护模式。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指导鼓励各镇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养护工作。

3.创新养护技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原则,健全完善适合我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农村公路相关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农村公路养护培训会。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以现有公路地理信息资源服务云平台为基础,建立公路、桥梁、涵洞的养护管理档案。

4.保障养护资金。县财政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通车里程和政府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资金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配套比例和管理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日常养护投入逐年增加,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常态化保障机制,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实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减轻水毁修复资金压力,提高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5.服务精准扶贫。落实养护精准扶贫,吸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建档贫困户群众进入农村公路养护队伍。

(四)城乡结合,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结合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有力契机,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城镇化水平较高镇办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镇办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加强与旅游公司合作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争取AAAA级以上条件具备的景区、景点通公交,鼓励农村客运站多元化经营。

2. 推进县、镇、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县乡零担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制定创建实施细则,确定责任和目标任务,并积极向上级汇报和争取政策支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9月)。对标“四好”内容落实推进硬件建设,收集整理内业资料。按照创建要求,高标准打造检查路线,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洁,绿化、亮化、美化、设施到位,完善镇办农管所、五级客运站、公路养护中心硬件设施及内业资料。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至11月)。制定迎检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验收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旅发委、交警大队、公路段、运管所、邮政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兼任,负责指导和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督促协调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县交通局要结合实际,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评出示范镇办2个、示范村5个,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各镇办有示范村”,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公路投融资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各涉农部门农村公路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集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指标纳入镇办绩效考核。县政府每年对获得示范镇办、示范村授牌表彰。县政府督查室、县交通局要加强督查考核,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相关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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