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网 |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 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 略阳县电子政务频道
 首页 | 政府领导 | 概况信息 | 政府文件 | 法律法规 | 规划计划 | 财政信息 | 人事信息 | 应急管理 | 重点领域 | 行政权力 | 目标责任考核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公开信息内容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65-7-03_A/2018-0504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略政办发〔2018〕38号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阶段,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略阳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略阳县“十三五”规划是由“十三五”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此次中期评估主要是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估重点

按照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中发展目标实施和完成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五新”战略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找准对策建议,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明确我县“十三五”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三、评估报告的内容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规划》中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围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和评估重点,总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包括发展理念方式转变情况、重大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革创新举措等内容。

2.提出完成《规划》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3.提出“十三五”后半程落实《规划》的重点任务,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综合研判发展形势,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提出调整的理由、依据及建议。

四、评估时间及方式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评估方式为:

1.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对总体推进要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要进行重点评估。聚焦关键问题开展专题评估,在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开展若干重大专题评估。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通过定量与定性评估,客观分析评估《规划》的各项目标,其每一年的变化情况等是否均已达到预期目标,找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原因。

3.进度与结论相结合。针对规划预期指标的进展情况要分别提出评估结论,即进展超前,可以提前完成;进展良好,可以如期完成;进展较慢,需要加速推进;情况变化,难以完成以及需要调整的指标目标等。对重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度作出说明,并视其完成程度及对后三年的判断分析,提出是否调整指标的建议。

4.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以政府系统自我评估为主、第三方评估为辅,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提升评估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经贸、教体、民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卫计、科技、旅发委、扶贫办、中药、环保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中期评估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和1名联络员,于4月30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县发改局。

(二)认真开展评估。各有关部门按照《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略政办发〔2017〕28号)提出的分工意见,结合各部门制定的“十三五”专项规划(见附件2),对各自负责的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进展进行评估。“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8个主要指标提供2016、2017年度数据,2018年1-6月预期展望数据及相关说明,如果需要调整提出意见及依据。在评估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5月15日前形成《规划》专项评估报告,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县发改局;5月25日前,由县发改局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专项评估报告汇总形成《规划》总体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5月30日前,由县发改局组织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估报告(送审稿)报县政府审定。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联系我们 | 网站申明 | 网站地图 | 内网管理入口
 
您好!你是第 位访问本站的人!

中共略阳县委、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略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运行
E-mail:
lueyang@126.com   TEL:0916-4831907   0916-4822514   FAX:0916-4822555
陕ICP备05006588号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