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随文报来《略阳县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要点》,请审阅。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略阳县政府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聚焦追赶超越,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较好地完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7.54亿元、增长8.8%,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增长26.6%,地方财政收入1.28亿元、同口径增长20.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545元和9485元、增长9%和8.9%,实现1228户4778人脱贫、3个村摘帽。
一、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完成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和滚动计划编制,制定出台了资金监管、产业奖补等政策,设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扶贫互助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实施“三变改革”试点34个,27家龙头企业、100余个专业合作社带动930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实施危房改造2030户,12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完工。建设村组联网路78条408公里、安全饮水104处、村卫生室45个、信息工程264个、电商服务站24个。实行“一生一袋”“一生一策”,1702名教师结对帮扶4667名贫困学生,教育脱贫一系列做法在全省推广。设立500万元健康扶贫专项资金,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种由11个扩大到25个,贫困户住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形成农村合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健康资金四重保障。抓住省市领导联县、对口协作、“合力团”帮扶机遇,深入开展对接合作,社会各界携手略阳脱贫奔小康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坚持抓大户、抓重点、抓关键,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跟踪解决企业生产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全县25户规上企业中23户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产销两旺。略钢改制复产并稳定运行。全年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60.1亿元、增长86.7%,规上工业增加值17.06亿元、增长15%。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帮扶措施,鼓励企业纳规入统,全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7户,新发展私营企业108户、个体工商户700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8%。
三、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大力实施农业倍增工程,全年建设猪苓、天麻、黄精、林麝等种养业示范基地18个,出栏乌鸡280万只、生猪15.2万头,发展核桃园4049亩、食用菌1844万筒、茶园1450亩、猕猴桃5050亩、烤烟4000亩、蔬菜5.4万亩、高山水稻4525亩,高山冷水米获得无公害认证。全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3亿元、增长10.2%,市级以上农业园区总产值达2.62亿元、增长8.6%,实现农业总产值17.7亿元、增长5.1%。
四、旅游三产持续活跃。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加快五龙洞AAAA级景区综合开发经营和嘉陵江大峡谷蜀道文化节点、闪家坪红叶观赏游步道、汉水北源等旅游线路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灵岩寺休闲游步道建成投用,成功举办杜鹃花、油菜花、红叶观赏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全年接待游客10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6亿元、增长32.6%。加快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累计发展电商260余家,电商交易额2.3亿元;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引资33.8亿元,实现进出口外贸总额5.05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5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30亿元、增长8%。
五、城乡面貌显著改善。完成第二轮县城总规、10个镇总规和117个村庄规划编制。投资4.2亿元,建成县城嘉陵江大桥、八渡河二号桥、灵岩寺游步道、三河口如意广场、略钢片区雨污管网改造,启动县城北片区综合改造,开工建设嘉陵江县城防洪段河堤。深入开展城市综合整治,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白水江等重点镇建设稳步推进,投资1335万元,实施152个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35个。建成通村水泥路10条80公里,完成两院路路基工程,建设309省道美丽干线60公里。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6.3%。
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扎实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六大措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投入1.2亿元实施环保治理工程4个,略电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运,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98天。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镇级垃圾处理场2个、污水处理站2个,实施西汉水嘉陵江生态修复和八渡河、金家河、东渡河水质提标工程,主要河流水质保持II类标准。完成中川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封山育林1.2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80平方公里,绿化造林1.4万亩。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32.35万亩,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1个、新增耕地828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亩,农业综合开发5000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2个,整合关停采石场6家,治理地灾点2个、病险尾矿库3座。
七、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年民生支出1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9%。建成荣程中学地下通道,改造薄弱化学校8所,建设标准化幼儿园2所。成功举办第九届全民运动会和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通过初验,精神病专科医院和19所中医馆建成投用。改扩建敬老院2所,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1个。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申报发明专利50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6项。“七五”普法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有力,应急管理及时高效,全县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行政单位公车改革推进到位,“三公经费”下降5%。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155项,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迁建,开通2912345便民热线。实现网上审批、多证合一,新增市场主体1284家。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县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五新”战略、市委“十场战役”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追赶超越为基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抓产业促脱贫、抓项目稳增长、抓治理优环境、抓民生增福祉、抓落实提效能,力促脱贫攻坚、工业转型、城市改造、生态旅游、民生改善取得新突破,推动富裕、文明、宜居略阳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达到73.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达到46.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达到1.4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8.5%、达到10340元和29890元,实现42个村、1.9万人脱贫。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1.增强脱贫产业带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及奖励力度,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管好用好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加大小额扶贫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脱贫产业加快发展。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村组联网路76条310公里、通村水泥路3条18公里,完成29个村安全饮水工程、13个农电改造项目,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9个、信息工程119个,文化活动场所42个,村级活动场所50个。
3.完成安全住房建设。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建成2017年30个集中安置点,实施分散安置711户,改造农村危房937户,同步完成1505户非贫困户房屋维修,全面推进村容村貌整治。
4.强化脱贫政策落实。完善县镇村贫困学生信息库,落实落细教师结对帮扶、精准资助等教育扶贫措施。推进健康扶贫“八大行动”,发挥四重保障作用,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严格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及时兑付农村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补贴资金。加快扶贫就业基地和社区工厂建设,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3万人,苏陕对口转移就业200人,公益岗位300个。
5.集聚社会扶贫力量。健全对接机制,建立供需信息库,加强项目资金争取、专业人才培训、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应用。深化海安-略阳对口协作,吸引实力企业来略建基地、建工厂,开发资源、吸纳劳务,实现两地资源技术市场优势互补。
二、奋力推进项目建设
1.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重点建设项目47个,总投资27.1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13个、投资6.8亿元。
2.精心推动招商引资。紧盯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扶持、海安略阳对口协作等重大政策机遇,全年谋划入库项目20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个。实现招商引资3亿元以上。
3.努力扩大有效融资。以县城投公司为基础,整合交通、旅游、园区等融资公司,拓展融资担保、国资经营、土地储备交易等业务,全年落实融资贷款5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力争完成农村旧宅基地腾退2000亩,流转融资6亿元以上。
三、努力推进转型升级
1.培育工业增长点。全年实施工业重点项目6个、完成投资9.4亿元。建成45.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30万吨活性碳酸钙、1.5万吨电解锰生产线项目,加快实施风电、黑河水电开发、纸坊沟尾矿库项目。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73.8亿元、增长23%。
2.突出优势调结构。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推进以乌鸡、中药材为主的绿色食药,以碳酸钙、方解石、石英石为主的新型材料,以水能、风能、太阳能为主的清洁能源开发,支持传统工业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
3.强化企业支帮促。扎实推进“十大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完成略钢、略电、铁路“三供一业”移交。落实规上企业培育责任和奖励措施,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户。
四、致力推进精深加工
1.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加快荷叶坝乌鸡产业园、观音寺生态休闲养生示范园、接官亭中药材种植加工示范园和中蜂产业园建设。建成蜂蜜罐装生产线,加快杜仲柔通丹生产线和乌鸡加工生产线建设。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4%。
2.规范发展产业基地。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新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6个,发展中药材2.5万亩。加快推进与陕药集团合作,建设天麻饮片加工、林麝驯养繁殖示范基地,全年中药材销售收入达到4.8亿元。
3.健全产品质量体系。规范地标产品授权、使用和管理,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认证,创建省级地标产品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建成略阳乌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五、着力推进旅游三产
1.培育特色旅游品牌。完成嘉陵大峡谷红叶观光道路、美盛生态园建设,加快实施“三建设一整治”、汉水北源乡村休闲、西淮坝油菜花海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全年举办文旅活动3场次,接待游客12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6亿元。
2.壮大商贸服务业。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成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新发展电商企业5家、村级电商网店20个,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1.7亿元。培育限上商贸企业8户、规上服务企业9户,新发展私营企业60户、个体经营户550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亿元、增长10%。
六、大力推进重点片区改造
1.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一江两岸”及北引线片区建设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县城五大片区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1050户。启动谭家院组团安置社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7.5%。
2.建设美丽乡村。投资2580万元,统筹推进接官亭、黑河等重点镇建设。继续改善交通设施条件,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
3.提升管理能力。全面完成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健全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完成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加强集镇、安置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推进农村“五堆”“五乱”整治。
七、强力推进环境治理
1.推进绿地管护。认真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持续加强林地、湿地、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扎实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绿化造林1.3万亩,退耕还林5000亩。启动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完成露天采石场整合、重金属污染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整治工作。
2.加大水体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涉河项目、河道采沙监管,加强国家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完成国家水资源税改试点,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统筹推进西汉水锑污染和嘉陵江、八渡河等流域水体污染综合治理,建成19个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
3.强化大气治理。持续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严格落实六大措施。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成3座环境自动监测站,为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八、倾力推进民生事业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中小学改扩建和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0个。完善城乡支教、职称晋升等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升“两馆一站”服务水平。建成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实施科技项目15个,取得省级科技成果6项。
2.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加快县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新农合参保率达98%以上。启动中医院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落实好二孩政策,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开展多层次全民健身运动,创建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县,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
3.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及优抚政策。创建城市养老示范社区,建好管好幸福院、照料中心,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全年发放创业就业贴息贷款2000万元,劳务输出3.8万人。
4.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十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加强信访源头治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思践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牢“四个意识”,下功夫破解脱贫攻坚、转型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难题,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无缝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充分授权、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大文化、卫计、城管执法监管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信用社会建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市委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突出扶贫领域,聚焦“四风”新表现,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精文减会制度,集中精力投身一线,解决疑难问题。严格督查考核,用好“三项机制”“四种形态”,提高工作成效。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积极配合各级审计考核,整改存在问题。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保障重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