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审郭镇陕南移民搬迁集镇安置点三期4-6号楼续建项目初设步计方案的报告》(郭政字〔2016〕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我局《关于郭镇陕南移民搬迁集镇安置点三期4-6号楼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略发改投资〔2016〕2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你镇陕南移民安置点三期续建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西高科建筑设计院提交的郭镇陕南移民搬迁集镇安置点三期4-6号楼及室外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砖混结构陕南移民安置住房6层3栋/132套,建筑总面积13227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砂夹石回填30605立方米;街道硬化6410平方米,小区地面硬化1100平方米,人行道铺砖6885平方米;铺设供水管695米、雨水管689米、污水管910米,建设雨水井45座、检查井48座、污水检查井53座、化粪池2座;新建公厕1座45平方米、垃圾屋1个10平方米;栽植绿化树160棵;安装室外强电缆1750米线路、路庭院灯45套等相关附属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90万元(建安工程费1955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3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投资924万元,你镇及受益农户自筹资金1166万元。
四、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必须遵循城建规划、公安消防和防灾减灾等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规模及建设标准必须控制在所批准范围之内。凡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等方面的修改或变更,必须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你镇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投资发挥效益。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