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纪委(县监察委)
2018年3月
目 录
一、略阳县纪委(县监察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2、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5、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8、专业名词解释
二、附表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
略阳县纪委(监察委)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县委各工作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镇办党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依法监察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方面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教育;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镇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监督检查县管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机关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常态化、高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2、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全面好转。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作风建设。坚持抓作风促超越助脱贫优服务,围绕“目标、质量、效率”,从“四比四做”入手,扎实开展“三聚焦四整治”。
3、强化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一盘棋的监督格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加大巡察力度,提升巡察质量。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党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深入推进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围绕中心履行主责主业,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4、强化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突出审查重点,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强化执纪保障,进一步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健全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推进县纪委监察委办案工作区及留置场所设置,规范运行管理;加快镇办纪委“三化”建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第一、二、三种形态成为大多数,强化执纪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广泛深入的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
5、强化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聚焦扶贫领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站所、镇村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及时查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坚持把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村“两委”换届相结合,与“村霸”“沙霸”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环保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
6、强化压力传导,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解决管党治党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从严问责,及时曝光典型。
7、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求,强化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提升素质能力,做到既有担当的宽肩膀,又有成事的真本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略阳县纪委、监察委(机关) |
2 |
略阳县委巡察办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37人、工勤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围绕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重点抓好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中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认真抓好市纪委下达的执纪审查指导性任务的完成,全年完成执纪审查任务数达到170件以上。深入抓好“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推进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积极主动抓好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凝聚监督执纪合力。全面抓好县委巡察工作,聚焦三大问题,全年开展三轮以上巡察。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支出预算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11)支出预算5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6.4万元,较2017年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3.7万元,较2017年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3.5万元,较2017年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等纳入养老经办中心管理,未安排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接待费预算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上级机关检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及查办案件任务较多,同时县纪委承担县委作风办公务接待费用等,接待费增加;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用,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运行费预算14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纪委承担县委作风办公室、脱贫攻坚督导检查、执纪审查等任务,车辆使用频繁,同时车辆购置时间较长,维修费用增加,较2017年相应增加预算安排。会议费预算9万元,较2017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纪委承担的工作任务多,需要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培训费预算5万元,较2017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加大对人员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7.2万元,较2017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表(链接):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略阳县纪委(监察委)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