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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仙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台坝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3-3-17_F/2018-0607003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仙台坝镇 文    号: 仙发〔2018〕84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驻镇单位:

按照略办字〔2018〕35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现将《仙台坝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驻镇单位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仙台坝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省反馈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略阳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我镇认真对标问题抓整改落实,现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开展整改,有效提升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二)坚持标本兼治。对中、省、市、县反馈的问题,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照单全收”,全面对标,并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对症施策、立行立改、彻改实改。同时,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前改后犯的问题发生。

(三)坚持目标标准。以实现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整改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户五条”、“村七条”脱贫退出目标,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围绕全面实现2个脱贫退出村,780人年度减贫目标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在问题整改中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干部作风,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关于产业扶贫问题

1.扶贫产业顶层设计不科学,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问题,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现象严重,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个别地方产业扶贫“老说不练”。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合理规划贫困户产业发展思路,以提高收入为核心,保证短期效益的同时,更要从长远考虑,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二是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采取产业托管、合作经营、入股参股等方式,吸纳贫困户,捆绑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三是积极落实产业奖补政策,鼓励激励贫困户进行产业增收,勤劳致富。四是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按月监督,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同时,防止出现产业发展永远停留在“嘴上”,在“计划上”。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对贫困户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和扶贫互助合作社的运转效益,积极吸纳贫困户入会,管好用好协会资金,定期回收到期贷款,按时收回占用费收入,通过提取一部分公益金和公积金来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多元化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推进“三变改革”,盘活土地、山林等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收入;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进行规模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个别地方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有拖欠社员收益分红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由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指导各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度,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二是督促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协议向社员兑现收益分红,依法依规保障群众权益,对存在的违纪问题由镇纪委处理。

责任领导:魏 玮刘富强杨海星

责任单位: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产业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完善。有的县年度实施计划缺少项目明细,有的没有编制预算,实施计划不精细,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资金拨付和脱贫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镇正在建立完善的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根据户脱贫、村退出标准和年度脱贫任务及需求,完善年度项目清单、建设内容、带动贫困户及投资计划等信息,落实项目建设任务,提高产业脱贫成效。二是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5.政策落实有偏差。个别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建房面积和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问题,有的地方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对易地搬迁户超面积、超自筹的问题,以村为单位逐户进行排查,摸清各户建房面积和自筹资金情况,建立问题台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房两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52号),对超面积、超自筹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对问题户的整改情况进行倒查,对整改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政策标准,坚决杜绝超面积、超自筹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崔 进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6.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和配套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镇政府和所在村强化监督职责,加快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定期约谈施工方召开项目推进会,同时,按期实地查看施工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6月底前主体全部竣工,9月底达到入住条件,年底全部搬迁入住。

责任领导:崔 进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并长期跟进

7.部分地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缺乏后续帮扶和服务措施。

整改措施:是加强搬迁对象技能培训,形成“企业/合作社+订单”的形式,帮助解决搬迁群众的收入问题。二是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和劳务输出,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拥有稳定收入。

责任领导:杨海星 韦征

责任单位:扶贫办、劳保所、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8.旧宅基地腾退缓慢,搬迁群众两头居住,影响增减挂钩政策实施。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三项协议约定,积极落实宅基地腾退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加快工作推进。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全面宣传动员到位

(三)关于危房改造问题

9.拔高标准,部分拆旧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

整改措施:一是对已经完成的危改户以村为单位逐户排查,对超面积户建立台账;二是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超面积处理办法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对今后实施的危房改造户,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整改到位

10.个别危改项目存在等级鉴定、资金拨付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对危改户等级鉴定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和争议的危改户邀请县住建部门进行核实鉴定,并予以公示公告;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严格核算、审查改造工程量清单,统一标准拨付资金,规范报账,及时公示。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关于健康扶贫问题

11.盲目拔高标准,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扭转贫困户看什么病都不掏钱的错误认识;二是严格控制过度医疗,执行贫困户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80%的政策。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合疗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政策,有的地方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镇合疗办与县级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反馈我镇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将反馈名单再发至各村,各村结合四支力量入户和帮扶干部入户,核查每个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合情况,确保贫困户参合率达到100%;二是给贫困户做好政策宣传,让贫困户知晓先诊疗、后付费和县域内“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政策分级诊疗程序。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合疗办、镇卫生院、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3.部分村卫生室设备简陋缺失,上架药品无法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

整改措施:由镇卫生院负责,对全镇各卫生室设备、药品进行全面核查,6月底前按标准配齐药品和必要设备,满足当地群众日常治疗需求。

责任领导:李华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设备、药品排查

14.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不到位,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和镇卫生院进行沟通,对全镇所有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情况进行排查,对未签约到位的及时进行签约服务;二是严格执行签约服务长效考核机制,严格管理考核,确保签约服务不流于形式。

责任领导:韦 征 李华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五)关于教育扶贫问题

15.部分地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要核查镇域内贫困户学生的数量,并根据入学情况分学年建立台账,保证所有学生能按时入学;二是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严格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到位。

责任领导:张治国 赵云

责任单位:镇中心小学、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六)关于就业扶贫问题

16.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中存在学用脱节、“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首先根据贫困户意愿以及地方特色产业需求进行摸底,积极和县农业局、人社局和县扶贫培训组进行积极沟通,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解决学用脱节、“两张皮”的问题。

责任领导:杨海星 韦征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7.个别地方系统性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系统谋划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抓好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输出组织等工作,不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劳保所、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8.“雨露计划”等职业培训项目实施不到位,部分地方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措施:加大“雨露计划”等职业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动员贫困人口参训、参培,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培训任务。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劳保所、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生态扶贫问题

19.部分地方特色林业、林下经济发展不足,林地资源利用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镇域内丰富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贫困户实施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二是发展以香菇、木耳为主的食用菌,并不断改良现有品种,提高林地收益,增加群众收入。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林业站、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八)关于社保兜底问题

20.个别地方存在“脱贫既脱保”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格把握退出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兜尽兜;二是建立贫困户兜底脱贫保障机制,确保低保贫困户收入持续、稳定,真正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1.村务公开透明度无法满足群众要求,容易引发误解,影响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魅力仙台坝”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在提高关注度的同时,更要保证内容更新的质量,广泛宣传各项政策、项目、资金列支使用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引发误解,降低扶贫效果。严肃追究不要要求执行的相关镇村干部责任。

责任领导韦 征 刘富强

责任单位民政所、党政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2.个别地方安全饮水存在用水不方便、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整改措施:是加强与水利部门协调沟通,实施好安全饮水工程;二是实施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对水源、蓄水池、沉淀过滤池进行围网防护,蓄水池加装消毒设施,确保饮水达标。三是认真做好供水质量达标监测工作,确保饮水长久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

责任领导:韦 征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问题

23.个别苏陕协作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结合镇情实际,聚焦精准扶贫,包装策划苏陕协作项目,积极对接,争取项目尽早落地。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一)关于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24.个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扶贫资金投入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镇项目进行梳理审核,加强与部门单位协调沟通,争取更多的资金倾斜支持;二是紧扣“户五条、村七条”脱贫退出标准,坚持保基本、保重点实施脱贫攻坚项目,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不断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水平及效益。

责任领导:魏 玮 杨海星

责任单位: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5.个别地方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较高,县乡存在资金滞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对接、汇报,申请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到镇;二是按时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督催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三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支付程序,做到资金快拨、严管、据实支付、报账,防止资金“趴窝”。

责任领导魏 玮 杨海星

责任单位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6.个别地方存在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下达到我镇的扶贫资金进行一次详细的清理核查,对发现有超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立行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严格按项目进度和范围拨付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我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受益对象、使用方式、项目资金管理方法。

责任领导:魏 玮 杨海星

责任单位: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小额信贷问题

27.有的地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问题仍然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等政策未完全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村、镇、金融机构三个环节的监管审批制度,按照扶贫小额信贷只能用于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确保信贷资金使用精准;二是对贫困户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建立每一户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的台账,三是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五三二一”政策,及时兑现补助贫困户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三)关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问题

28.个别地方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存在“三保障”未实现宣布脱贫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8〕13号)文件,同步推进计划退出贫困村和其他村贫困户退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按照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和退出认定机制。二是以“两不愁三保障”和“户五条”,“村七条”为基础和核心,对全镇拟脱贫户和拟脱贫退出村进行再次核查,杜绝数字脱贫、指标脱贫等问题发生,切实提高退出质量和精准度。

责任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9.个别地方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有漏评现象。

整改措施:结合完善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切实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严把贫困户识别关口,防止漏评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四)关于扶贫监督检查问题

30.个别地方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到透明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各项资金进行公示公告,及时完成兑付和报账。二是由镇纪委牵头,财政审计所和扶贫办配合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资金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镇纪委从严查处。三是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强化教育警示,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领导:魏 玮 刘富强杨海星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审计所、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31.部分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直查直办不够,基层办案质量不高,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够顺畅。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略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拓宽线索渠道、加强线索处置、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执纪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领导:刘富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五)关于精准帮扶的问题

32.个别地方存在“一帮多”、挂名帮扶和部分帮扶队员不驻村、帮扶力量薄弱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对全镇贫困户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对于结对帮扶超过5户的帮扶人立即进行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签到、考核机制,整合“四支队伍”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其帮扶作用。三是积极和帮扶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充实驻村帮扶队伍力量。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3.一些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不足,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镇村干部围绕脱贫攻坚政策、精准帮扶、扶志扶智、脱贫标准、退出程序等内容的业务培训,提高一线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二是针对致贫原因,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成效性。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六)关于内生动力问题

34.部分贫困户脱贫意愿不强、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扶志扶智措施不得力、不持续。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贫困户政策宣传会议,完善村规民约,通过这些形式、制度引导贫困户提高自主脱贫的意识。二是开展文化宣传活动及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感恩、明理、自强”、“扶志扶智”等教育活动,摆脱“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好“爱心超市”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立脱贫光荣的正向激励机制。

责任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七)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脱贫攻坚情况通报》指出问题

35.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由镇卫生院负责对全镇所有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情况进行排查,对未签约到位的及时进行签约服务;二是按照县上签约服务长效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考核,确保签约服务不流于形式。

责任领导:韦 征 李华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十八)关于全市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市级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略脱贫指发〔2018〕6号)要求,一并抓好整改落实。

(十九)关于全县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

三、工作安排

按照省市县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7日至5月1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全面对标自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根据本实施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确定完成时限和目标任务。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上下协同,纵横联动,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各类问题,并建立台账,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及台账连同任务清单报镇扶贫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31日至6月5日)。扶贫办对全镇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评估,整改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四、组织领导

(一)夯实整改工作责任。整改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研究部署、督战推进,推动存在问题逐一得到解决。镇扶贫办牵头总抓,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整改督查指导。镇纪委和镇扶贫办抽调专人,加强整改督查检查,指导各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对问题整改结果要留有充分的印证资料,切忌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做好整改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整改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整改责任追究。坚持用过硬的作风抓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走过场以及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特别是对中省市县督查中发现前纠后犯、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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