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
关于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略纪发〔2018〕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针对“一桌餐”等违规吃请开展了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就“一桌餐”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中药材中心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各阶段具体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办理人员,将“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警示教育,加强学习。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我局组织局机关,中药材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略纪发〔2018〕5号)文件,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我局还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踩“红线”、不闯“雷区”,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营造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聚焦党员干部接受“一桌餐”吃请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检查,重点关注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开展了“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以及其他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摸排检查工作,认真检查了公务接待会计凭证、事前审批手续、事后票据报销等重点
环节,有效压缩了奢靡享乐问题存在的空间。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明确了专人对工作效果进行执纪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涉及党员干部的举报,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详细记录在案,绝不姑息手软。在整治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
在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通过自查,我局没有机关食堂,也未发现干部职工存在“一桌餐”吃请问题,没有利用企业食堂、内部宾馆或培训中心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熟知熟记,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切实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提高制度的约束力。
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
201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