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审字〔2018〕5号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陕西省略阳县接官亭林口-寨子垭一带铁多金属、石英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阳县兴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陕西省略阳县接官亭林口-寨子垭一带铁多金属、石英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现场查看,会议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详查勘察作业区位于陕西省略阳县接官亭镇林口村、麻柳铺村。详查勘察作业区面积:6.69km2。钻探工程量1200m,槽探工程量2000m3;坑探工程量为500m。配套工程包括:道路580m基宽3.5m,面宽3.0m、矿区内不设置办公场所。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7%。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开展相关地质勘探工作。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我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探矿的范围、作业点、作业方式等均应严格控制在环评报告表评价内容限定的范围内。
3.做好填挖平衡,钻探、槽探、坑探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回填并恢复植被。勘探过程产生的废渣应进入堆渣场固定堆存。2个弃渣场应立即按环评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相关规定,完善拦渣坝、截排洪、林融水收集回用设施。废渣的运输、装卸应采取洒水、篷布遮盖等防尘措施。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
4.生产废水必须闭路循环,做到零排放,不得新建污水排放口。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夜间生产。
5.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质。
6.禁止边探边采或以探代采、超许可范围的探矿行为。
7、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和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6-4821197 传真:0916-4826644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兴洲街道办车站路车务段院内(7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