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阳县农村电子商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略阳县经济贸易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农村电子商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农村电子商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采HW(2018)020号
三、采购人名称:略阳县经济贸易局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91696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阳县电厂路中段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16-4822998
五、磋商内容:
农村电子商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六、资金预算:62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本次磋商相关经营范围。
八、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备登记: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 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获取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获取地点:略阳县电厂路中段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06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6月26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略阳县电厂路中段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五楼509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开户名称:略阳县国库支付局
开户行名称:建行略阳县支行
账 号:6100 1657 7110 5250 4649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