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2018年5月10日
略阳县财政局
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略阳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整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牵头整改问题
1、个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扶贫资金投入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我们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尽力增加县本级对脱贫攻坚投入,按照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同比增长不低于20%的增长机制足额落实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有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切实做到应整尽整,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努力减少资金缺口。二是严格按“577”标准,认真落实中省扶贫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基本、保重点”上,杜绝过渡扩大项目建设规模、拔高建设标准问题发生,减少资金投入,努力使基本需求保障到位。三是紧盯中省扶贫资金投向政策,协同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扶贫项目与中省扶贫政策和资金投向的对接工作,拓宽争资渠道,努力争取中省财政资金向我县重点倾斜,确保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领导:辛永孝、曾建军
责 任 人:张鹏林、闫彩晖、杨卫军、张义忠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个别地方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高,县乡存在资金滞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汇报,申请及早拨付财政扶贫资金。二是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资金使用管理原则,进一步夯实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进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财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力度,督促各镇(办)、部门认真履行项目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对于项目实施和资金实际支出进度迟缓的,以督办函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连续督办两次未有实质性进展的移交县脱贫办。四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符合项目政策的前提下,按项目总预算预拨一定比例资金,项目完工后拨付资金达到90%以上,剩余资金待审计验收后及时拨付到位(预留质保金);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在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督促相关部门、镇办按一定比例预付补助资金,待产业项目实施后,经镇村组织实地验收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付剩余资金;五是积极协同扶贫、纪检等部门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检查,督促部门和镇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使用用途,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责任领导:曾建军
责 任 人:张鹏林、闫瑞昆、闫彩晖、杨卫军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个别地方存在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577”标准,坚持“保基本、保重点”原则,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结合全县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略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依据中省市政策要求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受益对象、使用方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和问责问效。积极与扶贫、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镇办、相关部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曾建军
责 任 人:闫彩晖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扶贫资金投入建设的贫困村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公
共产品权属不清,管理维护等责任不落实。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扶贫资金
投入项目形成资产的权属。督促交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按国有资产或集体财产相关规定,及时明确资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并逐步探索农村安全饮水等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移交镇村管理。
责任领导:曾建军
责 任 人:闫彩晖、张义忠、杨卫军、艾明昆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存在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调研指出我县将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问题,积极主动向省财政、扶贫部门反映情况,在上级政策未做调整前,我县仍按原政策、计划实施扶贫项目,待上级政策调整后,及时调整我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并按调整方案安排拨付资金。二是强化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整改完善,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曾建军
责 任 人:闫彩晖、杨卫军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配合整改问题
1、盲目拔高标准,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卫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足额落实贫困户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
责任领导:何小丽
责 任 人:张鹏林、闫瑞昆、何玉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政策,有的地方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政策。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投入政策,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投入。确保新型农村合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何小丽
责 任 人:张鹏林、闫瑞昆、何玉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部分地方乡村医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难以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就医服务。
整改措施:依据人才引进政策规定,足额安排落实引进人才费用,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领导:何小丽
责 任 人:张鹏林、闫瑞昆、何玉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部分地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投入政策,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责任领导:何小丽
责 任 人:张鹏林、闫瑞昆、刘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个别苏陕协作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配合县发改部门,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受益对象,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责任领导:曾建军
责 任 人:杨卫军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个别地方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委)、审计、扶贫等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严肃查纠,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晏红梅
责 任 人:王海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县政府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完成。
(一)安排部署(5月9日至5月1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具体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方法步骤等,全面分解整改任务,及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扎实整改(5月10日至6月5日)。对照中省市县反馈的问题及县局清单,查实找准具体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依据整改方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逐条组织落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三)完善机制(6月5日至6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问题产生的根源,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切实提升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财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辛永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曾建军同志担任,局党组班子其它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由曾建军同志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党组成员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各局属单位要结合参扶工作实际,迅速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举一反三,全面对标,主动认领问题,扎实组织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督促检查。由局脱贫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坚持聚焦问题整改清单,全程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提醒,跟踪督办,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存在明显问题的,及时提交局纪检组问责处理,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务实高效、系统推进、全面完成。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全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指出的问题,由局纪检组牵头,监察股负责,局作风办、农业股配合,加强检查督办,对在整改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未按整改方案要求、时限、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股室(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略阳县财政局2017年度陕西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部
门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