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略安监字〔2018〕10号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汉中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汉市安监发〔2018〕0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对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工贸企业情况
我县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冶金企业1家;有色企业1家;建材企业2家;轻工企业4家;烟草企业(销售)1家;商贸企业485家。无机械和纺织企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专项执法检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安监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始终秉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工贸企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本次专项检查中,生产企业都能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如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远实业有限公司横现河分公司、略阳县象山水泥厂等几家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齐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相对管理不是太规范,没有形成制度化,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无预算,台账不齐全。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2、个别企业尚未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未将其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四、下一步措施
针对本次工贸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工贸行业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用执法手段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强化企业安全投入,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提高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性。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1月30日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2
企业2017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汇总表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表时间:2018年1月30 日
序号 |
行业 |
共检查 企业数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
年产量 (万元) |
上一年实际营 业收入(万元) |
应提取费用数额(万元) |
实际提取费用数额(万元) |
1 |
冶金 |
1 |
|
293500 |
587 |
1135.40 |
2 |
有色 |
1 |
|
8228.32 |
246.8 |
541.50 |
3 |
建材 |
1 |
|
4027 |
80.54 |
112.5 |
4 |
机械 |
|
|
|
|
|
5 |
轻工 |
3 |
|
2749 |
82 |
85.8 |
6 |
纺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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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烟草 |
1 |
|
15000(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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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8 |
商贸 |
6 |
|
6700 |
|
3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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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由县级安监部门填写,市级安监部门汇总。2、年填数据为2017年度数据,营业收入为2013年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