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安监发〔2017〕69号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对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座矿山企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有关企业:
2017年12月25日-27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在市、县安监局的配合下,对我县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山沟铁矿等5座矿山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核查工作。在核查中,发现5座矿山均在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并提出建设整改意见,为全面整改问题和隐患,现将具体问题反馈如下,望有关企业举一反三,抓好落实整改,按期销号,安全合法生产。
一、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山沟铁矿
1、900配电室无灭火器;
2、600平硐使用非阻燃风筒和非阻燃电缆;
3、水仓未及时清淤;
4、575电梯无安全护栏;
5、825水平以上设计图纸不齐全。
(二)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阁老岭铁矿
1、无矿山纵投影图;
2、安全评价报告范围不全;
3、5#矿体通风系统不完善。
(三)略阳杨家坝矿业公司
1、735水平一级风站无通讯设备,未进行反风实验;
2、入井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自救器;
3、815平硐火工品分发站存量过大;
4、未及时更新实测图;
5、生产现场管理及责任落实不够,废弃物品未及时清理。
(四)陕西金远实业有限公司东沟坝金矿
1、核实备用电源功率;
2、优化调节通风系统,解决通风不均的问题;
3、配套的露天采场台阶高度不符合实际要求;
4、实际工程未及时上图。
(五)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1190-950)
1、采矿证过期;
2、加强950水平围岩管理;
3、核实现有通风、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变更),并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4、未编制16线以西1190以上采空区处理和巷道封堵方案,并按要求及时上图。
二、整改要求
(一)各企业要按省、市检查组要求及建议,迅速制定整改方案,3日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我局,并按“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隐患和问题未能整改到位销号前,不得组织生产。
(二)针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束后,由企业自查自验合格后,形成书面验收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我局进行复核。
(三)各企业要按照此次检查的标准,立即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切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常态化,结合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并管控好各类风险,确保安全发展。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略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