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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淮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淮坝镇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90-5-10_C/2018-0606001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西淮坝镇 文    号: 西政发[2018]33号
 

西淮坝镇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略阳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协力推进略阳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8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开展全镇社会生活用煤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用量及使用分布情况。以散煤削减为主,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单位炉用为重点,大力实施煤炭用量削减工作。(镇环保办负责)

2.源头监管煤炭品质。加大煤炭质量检验频次,对全镇所有煤炭销售站点煤质至少每季度检验一次,冬防期检查每月一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3.治理农村散煤污染。大力鼓励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大幅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措施,解决农村地区居民燃煤污染问题,着重抓好重点部位民用散煤治理。(环保办牵头,各村委会负责)。

(二)重拳整治面源扬尘污染

4.严格管控各类施工扬尘。认真执行建设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要求,定期检查扬尘治理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联动制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水利防洪工程和道路开挖等建设单位,下发督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对道路建设、开挖以及施工工地严格管理,严格实行湿法作业、落实各项抑尘措施。(镇环保办局、农村道路管理站、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5.全面控制渣土运输扬尘。强化渣土车、砂石车运输管理,完善渣土、砂石车“凭证通行、密闭运输、按规行驶”制度和进出工地冲淋措施;严厉打击非渣土运输公司“黑车”和冒顶装载、沿路抛洒、遮盖不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运输车辆,一经发现,高限处罚。(农村道路管理站、徐家坪交警中队负责)

6.大力整治河道采砂扬尘。清理整顿河道及沿岸采砂场,督促砂石料场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严厉打击违规开采、运输砂石行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7.精细管理物料堆场扬尘。严格落实原辅材料、煤炭、粉煤灰、商品混凝土等工业企业物料堆放场扬尘防治要求,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采取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严禁露天堆放、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环保局牵头,住建局负责)

(三)深入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

8.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治理。加大对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冒黑烟”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徐家坪交警中队牵头,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环保办共同负责)

(四)不断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

9.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底前,再次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小作坊),实行拉网排查和综合整治,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确保清理整治到位。(镇环保办牵头,镇市场监管所、河长制办公室、供电所、相关村共同负责)

(五)全面实施臭氧污染综合治理

10.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按照“全领域、全覆盖”原则,督促凡是产生油烟的所有餐饮经营场所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集体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镇环保办负责)

(六)持续加大禁燃禁放工作力度

11.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禁烧巡查力度,严控秸秆露天焚烧,落实重点时段专人蹲守制度,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环保办牵头,各村负责)。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现象(镇农技站牵头,各村负责)。

(七)全力实施城市国土增绿工程

12.实施绿色屏障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退耕还林、湿地恢复、小流域治理等绿化工程,促进国土增绿。(镇林业站、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13.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加快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持河湖生态健康,增加湿地湖泊等水域面积。(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八)精准抓好重点时段污染防控

14.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5月底前,修订(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各污染源实行清单化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建立空气质量指标升高紧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削减污染物峰值,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镇环保办牵头,各村、各相关站所负责)

(九)全面提升科技精准治霾水平

15.提高主动治霾能力建设。借鉴和学习其他镇(办)、地区先进治霾技术及成功经验,实现精准治霾、科学治霾。(镇环保办负责)

(十)继续坚持全民共同防治污染

16.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完善镇、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统一精细管理,发挥网格实效。(镇环保办、各村负责)

17.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动群众监督,不断凝聚共识,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主动参与、积极作为。(镇党政办、环保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站所是本辖区、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力推进部署的各项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指标完成。(各村、各站所负责)

(二)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各村、各站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节点。(各村、各站所负责)

(三)完善奖励激励政策。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制定铁腕治霾奖罚办法,试点实施空气质量补偿。推动调整峰谷电价时段,适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财政局、环保局、发改局负责)

(四)强化执法督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采取督查、督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五步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镇纪委、环保办负责)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各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村和工作推进不实、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站所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环保办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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