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淮坝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全镇改革工作,根据汉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汉农改办发〔2017〕5号)和略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工作的通知》(略农改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完成5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集体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实施大沟村“三变”改革任务,通过改革激活农村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经济。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2018年实现5个行政村清产核资全覆盖。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201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1.前期准备。由村两委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分析本村改革条件,包括村组发展现状、村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具备的有利条件等,并着手开展动员工作。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村支书任组长,其他“两委”班子成员、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组等不同层级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工作组牵头制定本村工作方案,明确集体资产清查层级、范围、方法、程序、人员和责任等内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3.宣传动员培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讲政策,动员群众参与,确保群众深入了解并支持改革工作。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搜集会计账簿等基础资料,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
4.清理核查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覆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对自然村有集体资产的,要一并进行清理。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对照清产核资明细表,逐项清理核查,摸清账内账外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达到账物、账款、账账、账证、账表五相符。
5.评估资产价值。按照构建、调入或投资时原始价值核定资产价值。对确有评估需求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或重估。
6.明晰产权归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依据清查核实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对所涉及的资产、资源权属进行逐一甄别确认,并登记备案。
7.编制清产核资报告。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程序予以确认,并填写相关资产处置申报表。依据清查结果,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编制清产核资报告。
8.公开公示结果。清产核资结果原则上要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第一榜公布初步清产核资结果,对群众有异议的进行修订;第二榜公布经过修订,完成资产评估、账务调整等工作的清产核资结果;对群众有异议的进行修订确认后进行第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对于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确保结果群众认可。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
9.审查上报数据。经民主确认后,清产核资报告提交镇政府审查。镇政府组织监察、农业、财政、国土、林业等相关人员对村提交的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审查,经实地核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审查合格后,镇政府指导村将清产核资报表数据录入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系统,提交上报数据。
10.健全管理制度。清产核资结果审查合格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调整账目,规范资金管理日记账,分类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管理登记簿,纳入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整理归档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图像等资料。
11.验收清查结果。由县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进行审查,对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的清产核资结果为最终结果。
(二)“三变”改革
按照要求,2018年度要完成大沟村“三变”改革任务,并按季度进行考核,大沟村要早谋划、早部署,确保按时暗点完成任务。
1.动员培训制定方案(4月底前完成)。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围绕全县农村“三变”改革“改什么”“变什么”“怎么变”“谁来变”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三变”改革中去。镇农村产改办要指导大沟村制定“三变”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紧紧围绕激活农村集体沉睡资源入股、聚集闲散资金入股,动员农民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等方式,确保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7月底前完成)。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基础上,认真参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成员身份界定以历年人口登记情况为基础,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成员身份界定结果要至少经两榜公示后最终确认,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第一榜公布初步结果,要求全体村民进行核实、户主签字,有异议的提出确凿的证据并经确认后进行修改;第二榜公布核实结果,要求全体村民进行确认、户主签字,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政府、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股权量化(8月底前完成)。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资产折股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改革基准日,进行股份量化。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向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记载其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方式和股权分配对象等重大事项,严格依据法律政策,实行民主决策、张榜公示,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实施。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原则上单个家庭持股比率不得超过集体经济总股数的10%,集体股的设置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4.集体经济组织组建(9月底前完成)。镇农村产改办要指导大沟村制定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组织治理机构。章程应主要包括组织名称;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和义务、股权设置和量化;组织机构设置、产生办法和职责;财务管理、股权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内容。镇产改领导小组对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核查和批复,报县农村产改办验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农业局颁发的登记证书及时办理银行开户和刻制公章等相关手续,使集体经济组织运转起来。
5.发展壮大集体经济(12月底前完成)。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壮大集体经济。坚持“支部引领、主体带动、产业支撑”的路子,引导分散资源聚集,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模化经营,创新应用“三变+特色农业”“三变+乡村旅游”“三变+电子商务”等因地制宜的模式,带动贫困户抱团发展。聚合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参股入股其他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引入由资质的第三方经营运营公司代为经营模式,获取分红收益。逐步建立“集体经济为纽带、市场主体为引领、农民为核心、贫困户参与”的利益共同体,构建“产业连体、股权连心”的稳固利益机制,实现户户有产业增收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决策,是实现产业兴旺、农民脱贫,促进乡村经济繁荣的新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工作组,形成“县级指导、镇办主体、村级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落实包抓机制。各联村领导负责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村组成员全力配合,提早统筹谋划、安排部署、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突出重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镇农村产改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干部培训,让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政策要求,动员广大群众更好地支持、参与改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农村产改工作组每月至少要向镇农村产改领导小组报送一篇高质量的宣传信息,镇农村产改领导小组将择优向县级部门推荐发表。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农村产改办要对照既定目标,把握节点要求,抓好环节任务督查落实,对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工作推进中,不按法律政策办事、不按时间节点落实、不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等行为,严肃追查问责。各村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做好改革经验提炼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