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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仙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3-3-17_F/2018-0607004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仙台坝镇 文    号: 仙发〔2018〕90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驻镇单位:

按照略脱贫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现将《仙台坝镇关于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驻镇单位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仙台坝镇关于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对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目标,对标中、省整改要求,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核心要义,以提高脱贫质量为重点,认真对照、找准症结,举一反三、细化措施,强化整改、争创一流,确保全县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整改重点。国家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的4大类12个方面问题和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的5大类28个方面问题。

(三)整改原则。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担当,把精准严实贯穿整改全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对反馈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一件一件销号解决。坚持精准严实抓整改,增强“绣花”功夫,反对形式主义,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精准识别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不同地区之间在识别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有赡养人的老人,因为子女没有尽到或者不尽赡养义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不同地区对其是否应该纳入贫困户的标准不一。二是部分地区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为享受政策纳入贫困户,造成错评。如某样本县基层将“两不愁三保障”不存在问题且劳动力充分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而降低家庭医疗负担(特别是大病);又如某县农户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故意拆户以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而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三是精准识别评估发现全省(不含延长、横山、定边、佛坪)错评户数11户,错评率1.67%。例如,有些农户为了享受贫困户的扶持政策隐瞒其打工或经营收入,造成登记收入低于国家标准而被纳入贫困户;相关村镇对农户收入缺乏合理的界定和审核制度,部分地区对于贫困户的评定标准不清晰,导致贫困户认定不准确,造成处于临界值附近的农户被错纳入贫困户。

整改措施:

1.对于和法定赡养人分别立户的老人,合户识别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按照《省市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方案》要求,共同识别,并履行备案程序;对因子女没有尽到或者不尽赡养义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应该纳入未纳入的,要待中、省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识别程序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生活困难的老人户,要教育引导其赡养人落实好赡养义务,确保稳定脱贫。

2.结合走访入户工作,评估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为动态调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减少错评、漏评问题。

3.对为享受政策和评定标准不清晰,导致贫困户认定不准确,造成错评的,要倒查责任,逐级上报备案,在年底贫困退出时,按照错评(脱贫不享受政策)进行处理。镇纪委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领导:杨海星 刘富强

责任单位:扶贫办、镇纪委、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核查摸底

(二)精准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帮扶责任人任务过重。帮扶队伍配置方面,部分地方因帮扶力量不足,镇村帮扶干部任务太重,一些帮扶责任人一人帮十几户,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仅仅是宣传政策,甚至有的没有开展帮扶工作。二是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工作重心有所偏离。驻村工作队的本职工作和核心任务是协助村两委进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和基层党建等工作,由于上级检查过多、数据清洗任务艰巨、报表填写工作繁杂等原因,加之村两委干部的等靠要思想,导致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工作重心有所偏离,未发挥本该发挥的作用。三是驻村帮扶满意度存在不平衡,仍需提升。一方面,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差异较大。特别是医疗保障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差异明显,导致处于中间状态一般农户意见很大,这也是争当贫困户的根本原因之一;非贫困村的帮扶效果和脱贫质量与贫困村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由于产业扶贫、就业创业、“两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尚不完全到位,加之部分村镇合并调整后,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没有做到有效整合,影响了脱贫工作的精准性,致使一些地方贫困户、脱贫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都存在不满意现象。

整改措施:

1.对全镇贫困户帮扶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对于帮扶干部“一帮多”,帮扶贫困户超过5户的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整,减轻镇村帮扶干部的负担,确保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有效帮扶。

2.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队主要任务,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实行帮扶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帮扶村的精准脱贫帮扶措施、群众满意度相挂钩。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到村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月到村指导不少于2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和帮扶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发现派驻工作能力不强的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调整驻村人员。

4.加大对帮扶干部入户帮扶的工作培训,及时组织学习新政策、新要求,并完善帮扶考核工作机制,通过入户帮扶任务清单以及帮扶干部考核制度,增强帮扶干部的责任心,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5.全面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助、义务教育等普惠性惠农政策,倡导扶危济困的社会风尚。统筹兼顾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国家政策。

6.结合全面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创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政策,统筹推进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提升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站办所、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三)精准退出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危房改造未完成就列入脱贫计划带来的“早脱贫”。二是因缺劳动力造成收入不稳定而导致错退。三是退出对象识别过程中,缺乏横向对比,导致部分脱贫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弱于部分贫困户。四是将不具有可持续性的短期项目和短期打工收入纳入贫困户收入造成的“假脱贫”。五是将兜底收入加入贫困户收入总数凑够脱贫线所形成“硬脱贫”。

整改措施:

1.对全镇预脱贫户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四不得”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尚未入住、危房改造项目未竣工、收入不达标的贫困户不能认定为达标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要落实产业扶贫等其他措施帮助脱贫,不得将低保金作为脱贫收入,防止简单一“兜”了之;不得将预期收入算作当年实际收入。

2.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对预脱贫户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促安全住房建设进度、产业发展等“户五条”政策的落实,对于任何一条不达标的贫困户坚决不能脱贫,防止出现“数字脱贫和被脱贫”问题。

3.对已脱贫户进行“回头望”工作,继续做好帮扶工作,确保脱贫成效得到巩固和稳定,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对标核查

(四)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产业扶贫方面,村集体经济依然薄弱,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后续帮扶措施不足,部分搬迁户在新的搬迁地无地可种、无增收渠道,无法很好适应搬迁地的生活,影响了该部分贫困户脱贫。同时,搬迁户未签署旧房拆除协议比例较高。三是缺乏对贫困户脱贫有效性的科学规划,行业扶贫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工作协同性不强,出现各自为政现象,影响了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效率。四是各级各部门被动性执行省上政策的特征比较明显,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

整改措施:

1.一是多元化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推进“三变改革”,盘活土地、山林等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收入;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进行规模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三是利用地域特点和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中蜂、食用菌和中药材种植,鼓励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

2.做好镇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利用现代自媒体手段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宣传,积极将农产品进行品牌包装,实现品牌效应,“走出去”。

3.按照“产业就业相结合,就地就业、劳务输出相结合,政府提供和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贫困户能“搬得出、住得稳”。

4.结合脱贫退出三年滚动计划和产业扶贫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工作,严格按照各户的致贫原因制定贫困户的脱贫规划,做到“因户施策”,不断提升帮扶措施的长效性和稳定性。镇扶贫办要和县行业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开展工作,统筹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注重提升贫困户自主脱贫能力。

责任领导:杨海星 崔 进 韦征

责任单位:扶贫办、劳保所、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五)综合成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各项扶贫政策的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针对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需要结合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提高扶贫效率。三是脱贫攻坚长期投入与短期投入结构不合理,存在政策上的短期行为,影响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四是村级集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户的鼓励和影响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发展。

整改措施:

1.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及各行业部门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执行好现有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贫困户“扶志扶智”的宣传教育,注重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降低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依赖心理。

2.进一步合理规划贫困户产业发展思路,长短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采取产业托管、合作经营、入股参股等方式,吸纳贫困户,捆绑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3.扎实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清产核资,加快农村“三变”改革,盘活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杨海星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六)数据库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从各区县贫困户整体数据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来看,脱贫攻坚数据库建设明显滞后,不能对精准脱贫分析和有针对性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未能运用现代数据库强大的力量支持工作,使得大量工作人员忙于各种纸质资料和填表,导致整体工作效率低下。一是大部分地区的贫困户收入和支出分类不细,标准不一,登记不够规范。二是大部分区县数据库数据的数据质量存在不精准、重复登记、缺数据等问题。三是数据库建设和运用缺乏统一的设计安排,存在各部门数据库分割的情况,数据库层级管理相对缺乏。四是数据库共享意识缺乏,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区域数据库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决策的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需求,科学制定项目规划,完成项目库建设任务。

2.根据县数据监测中心反馈的关于国扶办和陕西省大数据平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扶贫信息疑似错误数据核实修正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计划、项目实施、脱贫进展等信息,严格落实数据核实、标注、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所有录入信息准确、真实。

3.各站办所要积极和各县级单位进行沟通,加快推进扶贫、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杜绝各类数据交叉重复、互相打架。同时,镇扶贫办要对各类数据进行核实,对于不一致或者自相矛盾的数据要及时进行反馈、修改。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站办所、各村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省脱贫攻坚指挥部本次通报反馈的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为全省共性问题,各村、各站办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各村和各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亲自协调解决问题。

(二)全面整改。各村要在原汁原味研读国家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的4大类12个方面问题和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的5大类28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方案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村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挂牌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确保5月31日前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并分类建立国家、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整改方案、整改报告5月31日一并报镇扶贫办。

(三)狠抓落实。全镇各村、各站办所要把整改工作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协同发力,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全面推进“八个一批”行业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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