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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仙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台坝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3-3-02_Z/2018-0607001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仙台坝镇 文    号: 仙发〔2018〕91号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驻镇机关各单位:

现将《仙台坝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仙台坝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镇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则,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三)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镇村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更加安居乐业。

四、打击重点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群众以上访为名要挟政府的首要分子;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

一是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按照县级安排部署,镇党委及时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迅速掀起行动高潮。二是由镇纪委牵头,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协同作战,对镇域内涉黑涉恶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加快推进案件办理。三是充分利用广播、新型媒体广发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在镇域范围内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四是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二)深入推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

持续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继续深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着眼长效、健全机制阶段(2020年)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放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两委、驻镇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加强配合协作。各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纪委牵头,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上级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驻镇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抓落实。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各相关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村进度,每月讲评各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

附件:仙台坝镇2018年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台账

 

附件:

序号

类型

所涉群体及人数

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工作措施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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