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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75-3-ZXGK/2018-052100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略司发〔2018〕28号
 

现将《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阳县司法局

                                                                     2018年3月31日

县司法局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办《关

于印发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略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当“太平官”,调研走过场,搞形象工程;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从严整治“一桌餐”等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常态长效、落地生根。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2018年3月21日开始,2018年12月31日结束。

1. 安排部署,强化学习(2018年3月21至4月10)。制定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10日前报局综合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2018年4月11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问题根源、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进行集中整治。并将开展情况于4月底前报综合股

3.评估总结、建章立制(2018年11月1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全面系统评估总结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归纳亮点做法、工作成效,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及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形成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工作任务

(一)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当“太平官”,调研走过场,搞形象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当“太平官”的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乱收费”或“收费不办案”,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二)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

按照略办发〔2012〕50号《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略办发〔2014〕15号《进一步精文减会十五条规定》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少开会、少发文、讲短话,在制定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扶贫方面文件时要深入调研结合略阳实际,重点解决“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等问题。

(三)“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从严整治“一桌餐”等突出问题。

以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为抓手,对法律服务窗口单位,严格筛查过滤,对办事拖沓敷衍、态度生硬、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踢皮球,一些单位 “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的干部,从严从快问责处理。紧盯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深入开展“一桌餐”专项治理,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效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司法局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范振兴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高丕成,副局长、普法办(治县办)主任封学勤,副局长叶芳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高丕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班子和领导个人,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开展自查,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要改的问题,逐项查、逐人清、逐个纠。对自查梳理出来的问题,要列入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在班子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中落实任务和责任,限期整改。

3.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系统审视,坚持标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4.加强检查督导。由局纪检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销号,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从小事抓起管起严起,对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和事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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