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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脱贫攻坚文件材料送发事宜的通 知
索引号: 01604472-9-17_F/2018-0328002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白水江镇 文    号: 白政发〔2018〕6号
 

各村民委员会,各站办所:

为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文件材料报送程序,根据《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办法》略档发〔2017〕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脱贫攻坚文件送发必须按照规定建立送发登记台账。

2、脱贫攻坚文件送发必须按照文件签发相关程序进行。

3、镇脱贫办下发文件资料时不再利用晨会时逐村发放,晨会结束后由包村组长到镇脱贫办领取,同时需主动登记领取台账。

4、镇脱贫办在下发电子版文档时仅在“白水江镇信息监测群”、“白水江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微信群”下发,下发后镇脱贫办会及时电话通知,各村需在群内予以回复,同一文件资料不重复下发、不单独私发,并及时在发文台账和电话通知记录上做好记载。

5、村级上报文件原则上由包村组长报送,除特殊情况外可委托其他成员代送,但必须在镇脱贫办建立的台账上如实登记。

6、无特殊说明时,各村上报文件和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最终送达结果通报以纸质版为准。

7、各村上报资料涉及领导签署意见的,必须审签意见齐全后报送,未审签的镇脱贫办一律不予收存。

8、文件报送格式规范,必须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条例撰写,行文格式或内容不规范的镇脱贫办一律不予收存。

9、制式表格文件规范,相关填写单位一律不得改变格式要求,如未按制式要求报送一律不予收存。

10、各类文件必须按时准确上报,不得推诿瞒报,不得敷衍虚报。

白水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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