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2018年第二次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及《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略安委会发〔2018〕3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从2018年3月至12月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攻坚行动,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各职能站所的行政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攻坚行动作为今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安全生产领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武装部长任副组长,驻镇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各村、相关站所单位要密切配合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人员责任,为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奠定基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攻坚行动负总责,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隐患整改。对攻坚行动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站所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三、整治检查内容及时间
各村、站所、各企事业单位要将本辖区、本单位、企业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摸清、找准,制定有效措施,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建立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开展道路交通及集镇周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大对过境长途客运车辆、通村客运班车、危化品运输车、“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客运车辆、危化车辆过境登记制度;坚决落实危化车辆、7座以上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行三级以下道路规定;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违法行为;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强化309省道郭镇过境段及集镇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易发交通事故路段和其它危险路段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2.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所有在建农村道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定期开展309省道过境段、通村水泥路、农村道路(临河、临崖、临房、临坎、急弯陡坡等)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综合分析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及时设立警示提醒标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安全隐患风险。(责任单位:镇项目办、镇交警中队、各村)
3.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速、无安全设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4.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督促郭镇福利加油站实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落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危化品经营单位经营证照齐全、“三同时”履行到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完备、全员培训开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应急处置合理。(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
5.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落实班组、工种、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六个100%管理”,杜绝冒顶装载、沿路抛洒、违规倾倒渣土砂石现象。(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项目办)
6.本次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采取企业经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专项检查和镇政府综合督查等方式,从2018年3月5日开始至2018年12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8年3月5日至3月30日)。各村、各站所、企业经营单位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制定方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攻坚阶段(2018年3月31日至12月5日)。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规范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和责任。镇政府将会同县级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并对镇属各单位、企业进行阶段性的督查、抽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6日至12月25日)各村、各站所、企业、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对标薄弱环节,巩固攻坚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攻坚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镇安监站,汇总后报县安监局及各职能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营造攻坚行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实效性、影响力。要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强化信息报送,掌握工作进度。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攻坚行动月报制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从3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向镇安监站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镇安监站统计后于每月30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镇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上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把握攻坚行动阶段节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整改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郭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抄送:县安监局。
郭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