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民委员会:
现将《2018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力量抓紧实施。
郭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2018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略阳县林业局、略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的通知》(略林发〔2018〕103号),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兑付工作,经研究,现制定我镇2018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方案如下:
一、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
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范围以区划界定的面积为准,按林地保护与利用区划落界(2013年度)确认的公益林面积,本着优先贫困村的原则下达2018年度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本年度下达到我镇9个村15万亩(具体各村面积见附表)。2018年度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对象即为9个村地方公益林所有林权权利人,补偿标准为每亩3元。
二、面积确认和公示
各村要做好地方公益林到户面积确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补偿总面积以下达到村的计划数为准,不得突破。面积确认完成后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7天公示。
三、管护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地方公益林管护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四、基本信息采集
按样表内容采集好补偿对象的户主姓名、身份证信息、惠民“一卡通”账号、兑付面积等,注意姓名、身份证、“一卡通”账号的一一对应。补偿对象是贫困户的进行标注。
五、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确认面积,避免出现纠纷。各村认真核实后,报镇林业站、财政所审核,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将兑付相关资料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财政局将按照略政办发〔2016〕36号《略阳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
二是抓紧时间上报兑付材料。要在7月20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7月30日前完成公示,同时各村以正式文件上报附分村组到户汇总表、2018年度地方公益林到户兑付表,管护合同等;
附件:1.2018年度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计划
2.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到户汇总表
3.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到户明细公示表
4.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表
5.合同样本
抄送:县林业局。
郭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度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计划
村名 |
户数(户) |
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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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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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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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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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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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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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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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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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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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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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河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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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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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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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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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河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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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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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镇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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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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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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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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