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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官亭镇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祭扫和“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索引号: 01604452-6-30/2018-0405001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接官亭镇 文    号: 接政发〔2018〕22号
 

接官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祭扫和“铭记.2018

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祭扫活动的通知》和《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烈士祭扫和“铭记.2018清明祭祀英烈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大决策和部署,以“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工作为重点,以弘扬英烈精神、宣传英烈事迹、开展纪念活动、组织祭扫为主要内容和形式,力求扩大群众参与,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教育效果。

二、活动内容

各村(居),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宣传英烈事迹、弘扬烈士精神;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褒扬英雄烈士的浓厚氛围。

(一)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各村(居)、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缅怀纪念活动,组织引导群众自发前往烈士纪念广场参观、瞻仰、祭扫,同时也可组织前往“红军三进麻柳铺革命烈士纪念碑”、麻柳铺苏维埃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缅怀,重温革命先烈丰功伟绩活动。

(二) 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在祭扫过程中,一要引导群众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 二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群众关注“铭记.2018 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平台,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 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村(居)、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清明期间铭记和缅怀烈士活动。

(二) 强领导化,确保安全。镇上成立接官亭镇铭记.2018清明祭祀英烈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黄晓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秋同志担任,成员有镇民政办负责人、镇团委负责人、镇文化站负责人、各村(居)主任、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邱晓侃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居)、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单位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还要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接官亭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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