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字〔2018〕37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在我县开展脱贫攻坚调研工作指出:“存在退耕还林后林地资源利用率低的现象。走访中发现许多贫困户每家拥有百亩以上林地,但是对于具体用途没有想法,在林业方面几乎没有收入”。对这一问题,我局主动认领,及时落实责任,立行立改,现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政策因素
1.公益林补偿方面。我县有林地面积237528.44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212589.1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5%;商品林24939.2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5%。国家重点公益林32193.33公顷,省级公益林10000公顷,且省级公益林每年实施地点不固定,这部分林地资源只能享受国家政策补偿。
2. 退耕还林方面。退耕还林工程分上一轮和新一轮。其中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2005年,全县累计退耕还林18.29万亩。当时退耕还林主要以生态效益为主,我县发展经济林面积仅有0.26万亩,占比1.4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从2014年至今,我县累计完成0.52万亩,栽植树种完全尊重了退耕农户的意愿,但退耕地立地条件普遍较差,林木生长周期长,经济林发展速度慢,市场波动大,且部分农户对退耕还林地管护不到位,经济效益较差。
(二)自然条件因素
交通不够便利,林分质量较差等客观条件导致了林地资源利用率不高,也就产生不了经济效益。
(三)主观方面
1.农户自我寻找发展经济的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根深蒂固,加之缺资金、缺技术等原因,通过林地增加收入的方式方法较少。
2.县林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林地保护为主要工作内容,几乎无安排外出考察学习,信息闭塞,思维单一,不能很好地对林地资源合理利用提供合适的发展意见和技术指导。
3.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致使广大林农发展林下种养业,林地资源优势无法转变为经济优势。
二、整改措施
1.本次整改工作由县林业局局长负责,分管局长、产业科、林政科、生态脱贫办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
2.县林业部门印发《略阳县林业发展指导意见》,充分指导全县广大林农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3.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注重发展经济林,充分结合当地立地条件和群众发展意愿,更多地提供经济效益高的树种供退耕农户选择。2018年,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已规划两个村近1300亩茶园。茶园建成后,按现行市场价,预期收益可达2000元/亩。
4.鼓励发展林下种植业。鼓励退耕农户在不破坏原有退耕还林地的条件下,发展林下种植,主要以中药材为主,品种以猪苓、柴胡等为主。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和各镇(办)产业发展规划,以脱贫攻坚相关优惠政策助推农户发展林下种植。
5.鼓励发展林下养殖业。鼓励退耕农户在退耕还林地发展林下养殖,养殖品种以乌鸡、中蜂等为主。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和各镇(办)产业发展规划,以脱贫攻坚相关优惠政策助推农户发展林下养殖。
6.发展森林旅游业。在临近城区及嘉陵江沿线打造森林旅游带,以绿色康养为主题,以绿色无公害生态食品为依托,探索发展林区农家乐,推进森林旅游业发展。
7.加强引导培训,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头脑灵活的带头人组织到南方经济发达的地方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寻找门路。林业部门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亲临现场亲身体验,取回真经。
8.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鼓励农户发展林下种养业,并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深加工,以工业带林业,促进林农经济收入增加。
9. 鼓励林农将林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积极推进农村林业三变改革,加大加快林业资源的有效流转,切实盘活林业资源。
略阳县林业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