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函〔2018〕27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请予批准同意在十天高速出口外设置天保工程宣传牌的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省林业厅近期对我县2017年度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复查,要求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宣传牌。为此,经我局研究,计划在十天高速略阳出口外略阳县游客咨询中心配电室前10米的略阳—白石沟公路右侧护坡上3米的位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设置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宣传牌一面,宣传牌规格为8米x4米,下沿距地面高1.5米,立柱采用加厚110圆钢,龙骨架采用加厚方钢焊接,铁皮铺面,外喷绘粘贴,基础开挖后混凝土浇筑,宣传牌内容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坚持依法治林,构建和谐社会”,字体为红色,背景为青山林木。该宣传牌背靠林地斜坡,对行车视线和公路正常使用无影响,请你局予以批准同意。
特此函达。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