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发〔2018〕82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市脱贫攻坚一季度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林业系统各单位:
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市级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略脱贫指发〔2018〕6号),为切实抓好林业系统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要求
(一)整改重点。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组第一季度督查评价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和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市级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略脱贫指发〔2018〕6号)文件,涉及林业部门的具体问题1项(信息数据不一致),我局主动认领、全面查改、立行立改。
(二)整改目标。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担其责、立行立改,确保在4月26日前将问题全方位整改到位。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由天保中心、退耕办单位领导负责,对生态护林员、中省公益林、新一轮退耕还林档案资料再次进行比对核实补录,确保贫困户生态扶贫信息准确无误。
责任领导:徐智清
责任单位:天保中心、退耕办
责任人员:王鸿耀、李威
完成时限:4月26日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徐智清同志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工作落实,亲自上下衔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督查督办。对市一季度督查评价反馈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没有按计划完成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务必于4月26日前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 市脱贫攻坚一季度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涉及林业部门整改责任清单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