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根据略林函〔2018〕17号通知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镇村组织工作人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开展了以下自查工作:
经查:一是我镇1999至2015年共计退耕 8346.5亩,操作规范,造林到位,没有撂荒现象,没有套取工程资金的问题。二是认真实施管护工作,逐年补植优化树种,提高了造林质量和经济价值。三是充分发挥退耕农户的主体责任,以户为单位进行管护。四是对因其他原因占用了退耕地的进行了自查,做到了补造相同面积,占一补一、占补平衡。五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六是严格按照县上要求用一卡通的方式及时兑现补助款。
通过本次全面自查,更加提高了干部、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认识,促进退耕还林更加高效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特此报告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