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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两河口镇委员会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河口镇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 知
索引号: 01604435-8-ZXGK/2018-0606015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两河口镇 文    号: 两发〔2018〕92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两河口镇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迅速针对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中共两河口镇委员会 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两河口镇中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

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略脱贫办发〔2018〕37号文件《关于印发中省2017年度第三方脱贫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重点

针对2018年1月7日至1月21日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的4大类12个方面问题、2017年12月18日至24日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的5大类28个方面问题进行对照自查整改。

二、整改时限

2018年6月5日前整改到位。

三、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国家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

1、精准识别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不同地区之间在识别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有赡养人的老人,因为子女没有尽到或者不尽赡养义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不同地区对其是否应该纳入贫困户的标准不一。二是部分地区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为享受政策纳入贫困户,造成错评。如“两不愁三保障”不存在问题且劳动力充分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而降低家庭医疗负担(特别是大病);又如某县农户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故意拆户以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而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村“两委”及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户籍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恶意分户、投机取巧现象发生;二是开展“回头看”工作,自2017年二季度开展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以来工作程序进行自查,发现错评、漏评的先建立问题台账,对确实符合纳入贫困户条件的,待今年动态调整时上会研究后,按程序纳入;三是对不符合条件纳入贫困户的,按程序清退。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脱贫办、各村

整改时限:按时间节点推进

2、精准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帮扶队伍配置方面,部分区县因帮扶力量不足,镇村帮扶干部任务太重,一些帮扶责任人一人帮十几户,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仅仅是宣传政策,甚至有的没有开展帮扶工作。二是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工作重心有所偏离。驻村工作队的本职工作和核心任务是协助村两委进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和基层党建等工作,由于上级检查过多、数据清洗任务艰巨、报表填写工作繁杂等原因,加之村两委干部的等靠要思想,导致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工作重心有所偏离,未发挥本该发挥的作用。其结果是,帮扶成效还不足。三是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差异较大成为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四是在具体帮扶措施方面,社会保障政策,特别是医疗保障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差异明显,导致处于中间状态一般农户意见很大,这也是争当贫困户的根本原因之一;非贫困村的帮扶效果和脱贫质量与贫困村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本次整改工作各村工作队在2017底帮扶干部调整的基础上,再次核实帮扶情况,杜绝一帮多现象,严格落实一人最多帮扶5户的要求。二是本次村“两委”换届工作,各村配强配齐两委干部力量,逐步将驻村工作对的工作中心回归到帮扶上类。三是根据各村项目库数据,逐步落实项目,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差距,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四是在严格按照落实上级扶贫政策的同时,加强贫困户日常教育感化,转变争当贫困户观念。尽快实施一般农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缩小贫困户与一般农户之间差距。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党委、各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精准退出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危房改造未完成即脱贫,占总错退户的45.45%;二是因缺劳动力造成收入不稳定而导致错退,占比55.55%;三是退出对象识别过程中,缺乏横向对比,导致部分脱贫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弱于部分贫困户。例如,某县某村的贫困户从住房条件、家用电器和家具设施来看,明显好于脱贫户。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脱贫户识别过程把关不严,对农户家庭情况了解不深。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在确定年度计划退出贫困户时严格执行脱贫退出程序及退出条件,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要深入调查精准计划。二是根据主要致贫原因,对照落实情况,不能达标的坚决不予脱贫退出。

整改责任人(单位):各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2018年底

4、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产业扶贫方面,村集体经济依然薄弱,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二是没有集体经济,有也是可持续性不强。三是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措施不足。四是未签署旧房拆除协议比例较高。调查发现,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中,大部分农户虽然有易地搬迁新居,但是仍然在原居住地生活。四是部分地区政府鼓励农户“应搬尽搬”。易地扶贫搬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若搬迁后可能出现部分搬迁户在新的搬迁地无地可种、无增收渠道或无法很好适应搬迁地的生活等现象,要加大在搬迁地进行相关产业的配套,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增收”。

整改措施:一是在两个贫困村已经建立食用菌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再在两个非贫困村成立乌鸡养殖合作社,确保每个村都有集体经济组织。二是根据镇域特点,重点培育一批食用菌、乌鸡、中蜂、中药材新型经验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依托今年已经建成的2个扶贫社区工厂,逐步解决“搬得出、稳得住、有增收”的问题。四是与国土部门协助,争取完成年度120亩旧宅基地腾退任务,逐年解决旧宅基地腾退问题。五是各村工作队对易地搬迁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次甄别“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政策标准,确保易地搬迁户真实可靠。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政府、各村及工作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

1、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识别方面,一是有些农户为了享受贫困户的扶持政策隐瞒其打工或经营收入,造成登记收入低于国家标准而被纳入贫困户;二是相关村镇对农户收入缺乏合理的界定和审核制度,部分地区对于贫困户的评定标准不清晰,导致贫困户认定不准确,造成处于临界值附近的农户被错纳入贫困户。精准退出方面,一是由于将不具有可持续性的短期项目和短期打工收入纳入贫困户收入造成的“假脱贫”;二是由于危房改造未完成就列入脱贫计划带来的“早脱贫”;三是将兜底收入加入贫困户收入总数凑够脱贫线所形成“硬脱贫”。

整改措施:识别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认真落实“五查五看”、建档立卡数据“回头看”清查对象。二是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在清理过程中,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老党员、人大代表加强监督。精准退出方面,一是严格退出标准。深入村组深入实际,不漏一户一人开展调查,对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进行“大起底”,整理完善各村、各户详细情况,填写相关表册,留存影像资料备案;镇村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工作程序,从严组织扶贫对象退出验收,防范“被脱贫”“假脱贫”或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二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与扶贫部门的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调查摸底。三是严格退出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脱贫办、各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精准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部分地区产业帮扶策略依旧停留在驻村干部帮助村民干农活的阶段,产业帮扶以发展农业为主,文化产业、旅游业资源有待开发。二是关于创业的相关培训普及不到位,部分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因缺乏劳动技能无法实现脱贫。三是创业扶持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村民难以承受且不愿承受贷款负债的风险,从而限制了贫困户的就业创业。四是存在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房屋老旧,还未享受政府维修政策的情况。五是部分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差,道路未硬化及路灯不足等问题,在对未搬迁居民生活造成不便的同时,也影响了搬迁工作的进行。六是部分村民经过危房改造,居住条件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而不愿再次进行搬迁。七是搬迁后的部分安置区未解决供暖问题,且楼房中用电量较大,导致电费较多,不符合部分村民以往节俭的消费习惯,导致村民难以适应搬迁后的安置区生活。八是村镇合并调整后,部分合并后的村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没有做到有效的整合,以至于新的行政村级单位对于整合后新村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状况基本特征了解得不够全面和细致,影响了各项脱贫工作的精准性。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驻村干部工作职责,完善驻村工作队考核细节,建立驻村干部交流和培训机制,解决干部的原动力问题,因地制宜发挥壮大相关产业。二是镇村干部认真落实各项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户积极参与技能培训。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对创业贫困户的财政扶持力度。四是针对还未享受政府维修房屋政策的情况,多渠道加大危房改造工作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五是加快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道路未硬化及路灯不足等问题,做好项目库建设。六是鼓励地理环境较差的贫困户异地搬迁,宣传相关补助政策,充分考虑搬迁后贫困户的各方面问题。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政府、各村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政策落实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各区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缺乏对贫困户脱贫有效性的科学规划,成员单位工作协同性不强;二是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就业创业、生态扶贫在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发展自主脱贫能力方面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往往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影响了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效率;三是健康扶贫、社保扶贫、残疾人扶植等方面缺乏有效沟通,影响了兜底脱贫功能的发挥。健康扶贫政策由于种类和条款繁多,导致贫困户对相关政策或与自己有关的健康政策了解不够。从返贫户返贫因素来看,大量返贫归因于疾病,因此控制因病致贫难度很大;四是异地扶贫搬迁由于受到建设周期的影响,不能及时实现按时入住;五是平原地区和山区异地安置存在政策上的一刀切而产生执行上的困难;六是不同地区由于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危房改造过程中房屋评估存在差别,影响危房改造效果的评价;七是从设区市到各区县扶贫参与单位被动性执行省上政策的特征比较明显,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各层面创造性政策积极效应基本上没有体现出来。

整改措施:一是镇脱贫办与“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高兜底脱贫功能。重点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培训,让他们真正准确掌握政策内容,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三是督促与帮助贫困户完成易地搬迁,并达到实际入住。四是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扶贫政策培训、考核,避免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出现断章取义、走形变样、“一刀切”的情形。

整改责任人(单位):各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综合成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各项扶贫政策的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比如显著性分析中Edu这项系数为负,说明农户家庭收入与教育程度负相关,说明在投入产出主要是面向转移性支付和短期收益,即受教育程度越低,享受的政策性投入的绝对数和相对数越大,从而表现在贫困户收益方面,教育程度越低,收益增加越明显。基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认为由于政策设计方面的不完善和不够系统是贫困户产生依赖心理的一个原因。二是扶贫政策成效还取决于区域差异方面的原因。比如显著性分析中Area的系数变化浮动较大,说明陕北、关中、陕南的贫困人口由于区位因素对不同政策的适应性不同,所以扶贫也得因地制宜,针对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对症下药,从而提高扶贫效率。三是脱贫攻坚长期投入与短期投入结构不合理,存在政策上的短期行为,影响贫困户的脱贫质量。比如显著性分析中,属于短期类投入项目和保底类投入的显著性基本为正,且具有较高的显著系数值,而属于长期类投入和产业类投入的显著性有的为负值,且一些显著系数相对偏低。说明各地在脱贫攻坚投入方面过多地考虑短期效应,而对于从长期来看提高脱贫质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村级集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户的鼓励和影响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发展。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发育,一些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也存在竞争力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对中省市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学习和交流,增强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针对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精准施策,从而提高扶贫的满意度和效率。三是转变观念,加强长期产业规划,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列出任务清单,逐一抓好落实,确保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四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户的鼓励和影响作用,带动一批贫困户增收致富。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数据库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大部分地区的贫困户收入和支出分类不细,标准不一,登记不够规范;二是大部分区县数据库数据的数据质量存在不精准、重复登记、缺数据等问题;三是数据库建设和运用缺乏统一的设计安排,存在各部门数据库分割的情况,数据库层级管理相对缺乏;四是数据库共享意识缺乏,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区域数据库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决策的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手册填写工作,确保内容全面具体。驻村干部认真学习、落实对贫困户收入和支出的核算,规范登记。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镇村相关干部及时沟通交流,即时反馈信息,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三是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区域数据库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决策。

整改责任人(单位):镇脱贫办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方式进行。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工作工作队负责本村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二)全面整改,强化整改督查指导。各村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镇脱贫办加强政策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题。做好整改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整改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夯实责任,严格整改责任追究。坚持用过硬的作风抓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走过场以及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特别是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附:两河口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两河口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部门)

整改时限

国家第三方成效评估

一、精准识别中存在的问题

(1)不同地区之间在识别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有赡养人的老人,因为子女没有尽到或者不尽赡养义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不同地区对其是否应该纳入贫困户的标准不一。(2)部分地区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为享受政策纳入贫困户,造成错评。如“两不愁三保障”不存在问题且劳动力充分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而降低家庭医疗负担(特别是大病);又如某县农户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故意拆户以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而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

一是要求各村“两委”及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户籍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恶意分户、投机取巧现象发生;二是开展“回头看”工作,自2017年二季度开展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以来工作程序进行自查,发现错评、漏评的先建立问题台账,对确实符合纳入贫困户条件的,待今年动态调整时上会研究后,按程序纳入;三是对不符合条件纳入贫困户的,按程序清退。

镇脱贫办、各村

按时间节点推进

二、精准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1)帮扶队伍配置方面,部分区县因帮扶力量不足,镇村帮扶干部任务太重,一些帮扶责任人一人帮十几户,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仅仅是宣传政策,甚至有的没有开展帮扶工作。(2)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工作重心有所偏离。驻村工作队的本职工作和核心任务是协助村两委进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和基层党建等工作,由于上级检查过多、数据清洗任务艰巨、报表填写工作繁杂等原因,加之村两委干部的等靠要思想,导致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工作重心有所偏离,未发挥本该发挥的作用。其结果是,帮扶成效还不足。(3)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差异较大成为不满意的主要原因。(4)在具体帮扶措施方面,社会保障政策,特别是医疗保障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差异明显,导致处于中间状态一般农户意见很大,这也是争当贫困户的根本原因之一;非贫困村的帮扶效果和脱贫质量与贫困村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结合本次整改工作各村工作队在2017底帮扶干部调整的基础上,再次核实帮扶情况,杜绝一帮多现象,严格落实一人最多帮扶5户的要求。二是本次村“两委”换届工作,各村配强配齐两委干部力量,逐步将驻村工作对的工作中心回归到帮扶上类。三是根据各村项目库数据,逐步落实项目,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差距,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四是在严格按照落实上级扶贫政策的同时,加强贫困户日常教育感化,转变争当贫困户观念。尽快实施一般农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缩小贫困户与一般农户之间差距。

镇党委、各村工作队

长期

三、精准退出中存在的问题

(1)危房改造未完成即脱贫,占总错退户的45.45%;(2)因缺劳动力造成收入不稳定而导致错退,占比55.55%;(3)退出对象识别过程中,缺乏横向对比,导致部分脱贫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弱于部分贫困户。例如,某县某村的贫困户从住房条件、家用电器和家具设施来看,明显好于脱贫户。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脱贫户识别过程把关不严,对农户家庭情况了解不深。

一是各村在确定年度计划退出贫困户时严格执行脱贫退出程序及退出条件,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要深入调查精准计划。二是根据主要致贫原因,对照落实情况,不能达标的坚决不予脱贫退出。

各村工作队

2018年底

四、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产业扶贫方面,村集体经济依然薄弱,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2)没有集体经济,有也是可持续性不强。(3)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措施不足。(4)未签署旧房拆除协议比例较高。调查发现,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中,大部分农户虽然有易地搬迁新居,但是仍然在原居住地生活。四是部分地区政府鼓励农户“应搬尽搬”。易地扶贫搬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若搬迁后可能出现部分搬迁户在新的搬迁地无地可种、无增收渠道或无法很好适应搬迁地的生活等现象,要加大在搬迁地进行相关产业的配套,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增收”。

一是在两个贫困村已经建立食用菌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再在两个非贫困村成立乌鸡养殖合作社,确保每个村都有集体经济组织。二是根据镇域特点,重点培育一批食用菌、乌鸡、中蜂、中药材新型经验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依托今年已经建成的2个扶贫社区工厂,逐步解决“搬得出、稳得住、有增收”的问题。四是与国土部门协助,争取完成年度120亩旧宅基地腾退任务,逐年解决旧宅基地腾退问题。五是各村工作队对易地搬迁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次甄别“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政策标准,确保易地搬迁户真实可靠。

镇政府、各村及工作队

长期坚持

省级第三方成效评估发现问题

一、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农户为了享受贫困户的扶持政策隐瞒其打工或经营收入,造成登记收入低于国家标准而被纳入贫困户;(2)相关村镇对农户收入缺乏合理的界定和审核制度,部分地区对于贫困户的评定标准不清晰,导致贫困户认定不准确,造成处于临界值附近的农户被错纳入贫困户。精准退出方面:(1)由于将不具有可持续性的短期项目和短期打工收入纳入贫困户收入造成的“假脱贫”;(2)由于危房改造未完成就列入脱贫计划带来的“早脱贫”;(3)将兜底收入加入贫困户收入总数凑够脱贫线所形成“硬脱贫”。

识别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认真落实“五查五看”、建档立卡数据“回头看”清查对象。二是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在清理过程中,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老党员、人大代表加强监督。精准退出方面,一是严格退出标准。深入村组深入实际,不漏一户一人开展调查,对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进行“大起底”,整理完善各村、各户详细情况,填写相关表册,留存影像资料备案;镇村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工作程序,从严组织扶贫对象退出验收,防范“被脱贫”“假脱贫”或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二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与扶贫部门的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调查摸底。三是严格退出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镇脱贫办、各村工作队

长期坚持

二、精准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区产业帮扶策略依旧停留在驻村干部帮助村民干农活的阶段,产业帮扶以发展农业为主,文化产业、旅游业资源有待开发。(2)关于创业的相关培训普及不到位,部分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因缺乏劳动技能无法实现脱贫。(3)创业扶持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村民难以承受且不愿承受贷款负债的风险,从而限制了贫困户的就业创业。(4)存在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房屋老旧,还未享受政府维修政策的情况。(5)部分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差,道路未硬化及路灯不足等问题,在对未搬迁居民生活造成不便的同时,也影响了搬迁工作的进行。(6)部分村民经过危房改造,居住条件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而不愿再次进行搬迁。(7)搬迁后的部分安置区未解决供暖问题,且楼房中用电量较大,导致电费较多,不符合部分村民以往节俭的消费习惯,导致村民难以适应搬迁后的安置区生活。(8)村镇合并调整后,部分合并后的村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没有做到有效的整合,以至于新的行政村级单位对于整合后新村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状况基本特征了解得不够全面和细致,影响了各项脱贫工作的精准性。

一是明确驻村干部工作职责,完善驻村工作队考核细节,建立驻村干部交流和培训机制,解决干部的原动力问题,因地制宜发挥壮大相关产业。二是镇村干部认真落实各项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户积极参与技能培训。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对创业贫困户的财政扶持力度。四是针对还未享受政府维修房屋政策的情况,多渠道加大危房改造工作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五是加快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道路未硬化及路灯不足等问题,做好项目库建设。六是鼓励地理环境较差的贫困户异地搬迁,宣传相关补助政策,充分考虑搬迁后贫困户的各方面问题。

镇政府、各村

长期坚持

三、政策落实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各区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缺乏对贫困户脱贫有效性的科学规划,成员单位工作协同性不强;(2)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就业创业、生态扶贫在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发展自主脱贫能力方面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往往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影响了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效率;(3)健康扶贫、社保扶贫、残疾人扶植等方面缺乏有效沟通,影响了兜底脱贫功能的发挥。健康扶贫政策由于种类和条款繁多,导致贫困户对相关政策或与自己有关的健康政策了解不够。从返贫户返贫因素来看,大量返贫归因于疾病,因此控制因病致贫难度很大;(4)异地扶贫搬迁由于受到建设周期的影响,不能及时实现按时入住;(5)平原地区和山区异地安置存在政策上的一刀切而产生执行上的困难;(6)不同地区由于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危房改造过程中房屋评估存在差别,影响危房改造效果的评价;(7)从设区市到各区县扶贫参与单位被动性执行省上政策的特征比较明显,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各层面创造性政策积极效应基本上没有体现出来。

一是镇脱贫办与“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高兜底脱贫功能。重点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培训,让他们真正准确掌握政策内容,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三是督促与帮助贫困户完成易地搬迁,并达到实际入住。四是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扶贫政策培训、考核,避免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出现断章取义、走形变样、“一刀切”的情形。

各村工作队

长期坚持

四、综合成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各项扶贫政策的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比如显著性分析中Edu这项系数为负,说明农户家庭收入与教育程度负相关,说明在投入产出主要是面向转移性支付和短期收益,即受教育程度越低,享受的政策性投入的绝对数和相对数越大,从而表现在贫困户收益方面,教育程度越低,收益增加越明显。基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认为由于政策设计方面的不完善和不够系统是贫困户产生依赖心理的一个原因。(2)扶贫政策成效还取决于区域差异方面的原因。比如显著性分析中Area的系数变化浮动较大,说明陕北、关中、陕南的贫困人口由于区位因素对不同政策的适应性不同,所以扶贫也得因地制宜,针对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对症下药,从而提高扶贫效率。(3)脱贫攻坚长期投入与短期投入结构不合理,存在政策上的短期行为,影响贫困户的脱贫质量。比如显著性分析中,属于短期类投入项目和保底类投入的显著性基本为正,且具有较高的显著系数值,而属于长期类投入和产业类投入的显著性有的为负值,且一些显著系数相对偏低。说明各地在脱贫攻坚投入方面过多地考虑短期效应,而对于从长期来看提高脱贫质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4)村级集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户的鼓励和影响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发展。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发育,一些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也存在竞争力方面的问题。

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对中省市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学习和交流,增强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针对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精准施策,从而提高扶贫的满意度和效率。三是转变观念,加强长期产业规划,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列出任务清单,逐一抓好落实,确保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四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户的鼓励和影响作用,带动一批贫困户增收致富。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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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库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地区的贫困户收入和支出分类不细,标准不一,登记不够规范;(2)大部分区县数据库数据的数据质量存在不精准、重复登记、缺数据等问题;(3)数据库建设和运用缺乏统一的设计安排,存在各部门数据库分割的情况,数据库层级管理相对缺乏;(4)数据库共享意识缺乏,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区域数据库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决策的能力不强。

一是规范扶贫手册填写工作,确保内容全面具体。驻村干部认真学习、落实对贫困户收入和支出的核算,规范登记。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镇村相关干部及时沟通交流,即时反馈信息,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三是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区域数据库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决策。

镇脱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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